中国教育报-中国教育新闻网讯(记者 孙军)日前,从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精进推进《青岛市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“十个一”项目行动计划》的实施意见中获悉,青岛设立中小学生“十大节日”,旨在着眼于面向全体学生、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及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。
“十大节日”即体育节、艺术节、读书节、写作节、劳动研学实践节、合唱节、诗词文化节、演讲节、志愿服务节、法治文化节等。该市对“十大节日”作出明确界定,体育节可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体育节暨中学生运动会开幕式、全市十项联赛、“市长杯”足球赛等,各区市、学校可举办涵盖多项运动的运动会、趣味体育、单项运动比赛或展示活动等;艺术节可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和市级专项艺术展演,各区市、学校、班级举办艺术节、专项艺术展演等;读书节可举办全市中小学读书节、经典诵读、征文、绘本创作,学校可开展班级、校园图书漂流、亲子共读读书会等;写作节可举办全市写字(书法)节、优秀日记(周记)篇章展、作文征文等;劳动研学实践节可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劳动、研学实践节、设置劳动周,发布校内义务及家庭劳动岗,校园评选劳动小明星,组织反映劳动实践活动主题的优秀照片、微电影、微视频评选展播,开展全市中小学集体研学实践活动,加强研学基地、社会课堂建设等。
合唱节可举办全市、区、校、年级、班级各层次的合唱展演、校园歌手比赛等;诗词文化节可举办“我们的节日”经典诗文诵读及诗词大会等;演讲节可依托不同时间节点,每年开展不同主题的学生演讲及辩论赛等;志愿服务节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;法治文化节可举办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、开展“我与宪法”微视频大赛、模拟法庭大赛及情景剧,开展走进法院、走进检察院、走进人大常委会机关、走进律师事务所等“走进”系列法治实践活动等。
该市明确“十大节日”总体原则是节日内容设计和课程课时安排相结合,市级引领和区域特色发展相结合,全员参与和比赛提升相结合,过程性参与和阶段性展示相结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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